|
高美泉 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22222000111901 |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文凭。从事法律专业工作二十余年。1980年即在法院工作,长期从事刑事审判,曾任县法院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工作多年。曾任县人大法工委主任,被选举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2003年9月提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高律师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注重权利保障的研究,工作中敢于开拓创新,较早开展了制作初审民事判决书强调审判公开和说理的改革;针对借离婚逃债的现象,在离婚判决中明确当事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比类似司法解释早了三年;对人身损害侵权案件判决精神赔偿比司法解释早了两年;对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对校园伤害案件的处理等有其独到的见解,其理论主张和实务成果形成文章曾在《四川审判》等刊物上发表。其分管的民事审判工作在本地区走在前列;在人大工作期间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作主,深得群众赞扬。
擅长房地产、各类合同、各类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离婚纠纷、各类刑事、行政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高律师毕生追求的价值理念。在律师执业中以诚信为本,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勤勉、尽职的态度和执着的精神常让当事人感动。高律师愿意成为您的朋友,为您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无偿的咨询服务。 |
|